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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14日至17日召开的贵州省余庆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开展了以“公示制、通报制、询问制、评议制、激励制”为主要内容的“五制”工作,切实提高了人民代表大会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公示制。将人大监督计划、内容和结果公开化,主动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会议遵循公开监督原则,构建诚信监督体系,让人大监督工作自始至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既加大了人大监督主体加强监督工作的压力,变“监督软指标”为“监督硬任务”,又提高了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增强了监督诚信,降低了监督成本。开展“公示制”,不仅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开拓和发展,而且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是通报制。将人大及其“一府两院”年度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成果和重大问题向代表通报。会议期间,发放《重要情况通报》5期,《今日余庆》报纸2期,《会议简报》3期;在会场和代表驻地展出人大及其“一府两院”工作展板6期次;县人民政府县长向代表通报有关雪凝灾害应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等重要情况2次,有效保证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利。工作中,严格通报纪律,规范通报程序,对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干扰和阻挠如实通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实行通报制,充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能,对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询问制。各代表团在审议工作报告时,由“一府两院”均派出了负责人或具有一定职级,并能解释、回答代表问题的人员列席会议回答代表询问,使代表提高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及时解释和答复,促进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
四是评议制。利用人代会期间代表集中的机会,对“一府两院”及上划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会议选择了县财政局、林业局等13个政府组成局作为代表评议对象,由代表以无记名的形式对他们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人大评议与党管干部的原则并不矛盾,其目的都是为了正确选用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其廉政勤政,是对党管干部的有力支持和配合。
五是激励制。在人代会上对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帮助代表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的先进代表小组10个,在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人大代表22个,在促进政府工作、地方经济发展的优秀建议案以及优秀建议案承办单位8个进行了表彰,营造了良好的人大工作氛围,有效推进了人大监督工作。(韦继军)
(作者单位:贵州省余庆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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