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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纷争或极端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劳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开化县也不例外。此事引起了该县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上,代表们连续提出多件议案,要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企业“欠薪”难题。对此,县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三项体制,应对企业“欠薪”。
一是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县人劳、规建、工商等部门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欠薪保障金制度》、《关于租赁企业实行缴纳员工工资保障金的实施意见》,对建筑行业施工企业和租赁企业实行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代发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两类企业欠薪行为。该制度实施以来,共收欠薪保障金480万元,依法解决了3家在特定条件下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使用欠薪保障金垫付企业欠薪80多万元,使268名农民工受益。
二是建立实时监控制度。结合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有欠薪行为的企业,取消其“诚信企业”评审资格;对长期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和其他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采取重点监控、重点监察。
三是建立欠薪快速应对机制。公开欠薪热线电话12333和举报投诉信箱,畅通维权渠道;对企业欠薪采取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的“三快”原则,对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与工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3月,开化县共接受企业欠薪投诉案件24起,为409名职工追回拖欠的工资63.15万元。(蔡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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