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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征集2009年至2013年地方立法5年规划建议项目。
据介绍,在上一个5年立法规划中,有22%的立法项目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的。上一个5年立法规划中,我省注重了经济立法。在这个5年立法规划中,我省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将高度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说,人民群众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实践者和直接受益者,通过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能够激发广大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国家事务重大决策的责任感,能够扩大立法视野、集中民智,使我省的5年立法规划的编制更符合河南实际。
公开征集立法项目,人民群众都可以提哪些方面的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说,根据我国立法体制,我省人大地方立法的权限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规定的事项;为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就是说,国家已制定有法,地方人大为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内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的事项;另外,还有国家专属立法权限之外,国家尚未立法的,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先行制定法规的事项。公开征集立法项目,不但可以建议立新法,也可以建议修改老法,或建议废止旧法。
征求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不过,在6月~7月调研论证阶段,群众提出的建议还都受理。毛引端说,群众对整理好的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邮、电话、传真的方式联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综合处。书面信函可以直接邮寄至郑州市纬二路5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综合处(邮编为450003),传真发至0371-65906388,电子邮件发至hnrd-f z s@126.c o m。参与电话为0371-65909685。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整理,对适合作为立法建议的,还将与提出立法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对群众提出的立法规划建议不适宜立法的,也将一一给予答复。(记者 李敬欣 实习生 党子硕)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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