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市长郭金龙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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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龙(北京市市长)
加大公开:84项草案广征公众意见
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北京市在依法行政中的具体措施。北京市将政务公开内容分类规范,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编辑《北京市政务便民服务项目手册》,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电话、电子触摸屏等,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大力推广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效率明显提高。43个市政府部门和18个区县政府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等“一站式”服务。11个区县建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7个区县建立综合办事大厅,945个基层单位设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2000多项行政许可和为民服务事项纳入全程办事代理范围。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北京市修订了市政府议事规则,完善了决策公开、重要决策合法性论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和程序,初步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为深化行政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4年来,84项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市政府机关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67830条,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有新的提高。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廉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市和18个区(县)都建立了行政投诉中心,拓宽了投诉受理渠道。坚持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已连续15年对每年所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本报记者王建新采写)

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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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黑龙江省省长)
创新监督:“五结合”直指有法不依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创新层级监督方式,实施五项“结合”,将层级监督贯穿于行政管理的每一环节。
一是“明暗”结合。几年来,黑龙江省在全省各地有重点地开展了明察暗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反映,再针对有关线索开展调查,发现了一些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施处罚、搭车收费、执法扰民等问题。
二是“点面”结合。为13个地市政府和6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省直部门“逐户”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档案,将其履行法定职责和落实各项监督制度的情况随时予以记录,并在每年年终填报预定格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实施情况综合报告表。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抽查,既全面了解了被考核单位的执法全貌,又有重点地剖析了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
三是“条块”结合。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注重发挥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双重作用,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相互协同配合,有计划地组织各地、各部门间的互检互查,以及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执法违法问题的联手检查考评。
四是“正反”结合。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查找违法问题与发现正面典型统一起来,既纠正违法问题,又宣传和推广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是“内外”结合。一方面,注意整合政府内部的监督资源,加强法制机构与监察、审计、财政、检察等监督机关的配合。另一方面,把内部层级监督与外部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 (记者汪波、曹红涛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