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代表:应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
| 2008年03月12日10:26 |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 |
他说,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规,让公众和司法机关介入官员的政绩评价体系,尤其是对某些案件易发、频发单位,比如国土、税务、安全监督机构或垄断行业,应由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介入考核。此外,还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来规范官员的行为。 (记者夏命群)
|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 (责任编辑:闫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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