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璠代表建议:建立高速公路紧急救援体系
| 2008年03月12日10:56 |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 |
刘璠代表说,到2007年底,全国高速公路达到5.36万公里,总里程居世界第二。高速公路迅速发展也带来了事故增多的负面效应。我国从第一条高速公路开通运营到现在虽然才十几年的历史,收费体系已较完善,服务区也每隔50公里左右就建有一个,但紧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善。全国仅有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设置了高速公路医疗急救站,配备两辆救护车。目前还有59.6%的高速公路部门没有建立救援联动机制。
相对于比较完善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而言,救援体系比较薄弱,对交通事故的发现大多是依靠路旁的紧急电话和交警巡逻,一旦发生事故因车辆堵塞难以通行,或由周边城市派车难以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救治,导致事故处理的延误乃至伤员死亡。
刘璠代表介绍,根据法国的统计,同样伤势的重伤员,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仅为10%以下。事故发生后尽快抢救,缩短被困伤员的获救时间,是减少事故死亡率的关键。今年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雪灾中,也充分暴露了高速公路医疗救护体系的薄弱,伤亡人员不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置。
相比而言,我国在处置海洋事故方面,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海事救护体系,有专门的救护队伍和医疗队伍,并已成功救护多起伤亡事故。因此建立高速公路紧急救援体系已刻不容缓。
刘璠代表建议,借鉴发达国家高速公路紧急救援管理方法,按人口密度、交通量等,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体系,健全紧急医疗网。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依托,设立医院救护服务点,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和专门人员,大中城市配备专门的救护直升飞机,在交巡警的配合下利用专业的抢救知识和技术减少死亡率和伤残率,保证紧急救援系统的有效运转。(记者 石永红)
| 来源:新华网 | (责任编辑:张钰芳[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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