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11月10日电 记者傅旭报道:11月8日,何鲁丽副委员长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结束了在浙江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代表检查组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并探讨如何进一步促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6天来,检查组先后赴温州、义乌、杭州等城市,在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职工与工会代表、企业资方代表与管理人员、劳动监察部门座谈会,到企业察看了工人的劳动环境、工资待遇、生活设施等,了解贯彻劳动法的情况。
在交换意见会上,何鲁丽作了重要讲话。她说,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举措。
何鲁丽强调,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不仅要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还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怀着对劳动者的深厚感情贯彻实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使广大劳动者能够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11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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