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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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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钉子户”:我不是刁民 我只要房屋
吴苹:他们说我是刁民,我就说他们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国才说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财产,如果是这样的话,物权法还干什么呢?
· 重庆有关官员对“最牛钉子户”问题表态
“不管什么理由,在没有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之前就断水电,我们认为是不恰当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房管局局长邓小如对记者说。
· 法学家解读"钉子户"事件:拆迁条例与物权法冲突
王卫国认为,物权法确立了私权保护原则,但在公平补偿的前提下,个人财产权应该向基于公共利益和正当程序的公权力让步。同时,个人权利与公权力之间的冲突,应该通过司法裁判来解决。
· 冰点∶拆迁时代的典型样本
从最直观的图像开始,这就是当代中国城市拆迁运动的一个典型样本。
在这幅“怪异”景观下,一场拆迁拉锯战悄无声息地进行了两年半。然而数日来,这场斗争突然变得轰轰烈烈。
拆迁户、开发商、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公众、专家、媒体,与拆迁相关的几乎所有要素,都在这个样本中凸显出来,供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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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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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设,大拆迁,大和谐
重庆钉子户事件,反映了人们对开发商的痛恨和对利益失衡的不满,但是支持钉子户并不能解决问题。别说是物权法还没有生效,就是生效了,也管不了。现在还不是通过法律在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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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大读者最希望看到的结局
这是广大读者最希望看到的结局。它的意义在于,最大程度运用调解手段也可以解决最棘手的拆迁矛盾。少一点强制手段,多做一些耐心的工作,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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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钉子户”出现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全国的“钉子户”出现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政府应该正确对待!其理由如下:
1.老百姓从过去的法盲到现在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是中国社会的进步的表现。
2.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钉子户”已经取得了可喜成绩,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法治国家的进步。为今后依法治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钉子户”出现,使政府官员有一种危机感,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就不能作好人民的公仆,就不能更好地为广大的人民的利益而服务。要使政府各级官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必须学习法律,依法办事,建构和谐的社会必须依法执政,依法处理各种危机。
4.过去外国反华势力说:“中国不是法治国家、不尊重人权”,钉子户出现,中国各级政府按法律处理、尊重“钉子户”们的人权、物权。给外国势力有力的回击,这比天天喊“人权呀、民主、法治呀”更有力量。中国真正的进入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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