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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法眼)
  2007年04月04日01:40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很大程度上是由欠缺物权观念的乱作为造成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现代管理手段和人性化执法方式将得到更广泛应用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仅要对土地的所有者给予补偿,也要对失地农民给予补偿

    《人民日报》 (2007-04-04 第13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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