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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更多更好地组织代表参与各类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为代表知情履职搞好服务……”这是甘肃省静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的。为了落实这一承诺,今年,静宁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发挥代表作用,借助三项举措,在提高代表工作质量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双联系”活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为了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将开展两次集中走访活动,召开一次城区代表政情通报会。在集中走访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县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市、县人大代表,带头开展集中走访联系基层代表和选民活动,并对走访联系的方式、内容、数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便让基层代表和选民对其进行监督。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组织代表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为代表知情履职创造条件。
在此前召开的两次常委会会议上,已有8名市、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3月份,在调研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时,有7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参与了活动,此举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扩大了代表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管理的范围。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
为了便于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全县212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26个代表小组,在代表中开展了以“努力学习、更新观念,争当解放思想的表率;积极进取、干事创业,争当加快发展的表率;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争当促进和谐的表率;反映民意、建言献策,争当履行代表职务的表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支持代表发挥好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开展“督办年”活动,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今年初,静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静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提出与受理、交办、承办、答复及办理的督促检查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确定今年为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年”,希望通过采取督查、视察、现场办公、听取报告、询问、评议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对涉及教育、卫生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意见、建议,采取召开答复会的形式,由承办单位向代表面对面答复,并接受代表的询问和质疑,促进提高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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