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3日颁布的《条例》与之前的《暂行条例》进行对比,“最引人瞩目的当属有关‘党校学历’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学完必修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而在刚刚颁布的《条例》中,这一规定仅被表述为“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详细]



党校学历在民间被一度被看作是“五不文凭”。“五不文凭”,指的是党校中的“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党校文凭”问题严重这张窗户纸,曾经在2004年7月被海南省党校自己捅破,露出党校假文凭的冰山一角。
日前,有媒体报道“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担心党校文凭会成一张白纸。党校学历在重庆市干部人事系统仍得以承认,可参加多项人事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不影响原有干部学历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