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解读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
|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李连宁(2006年8月28日人民网) |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解读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信春鹰、李连宁 |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社会各界了解该法,8月28日下午2时3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解读《义务教育法》,并就《义务教育法》实施的若干问题与网友进行半小时视频和一小时文字访谈交流。人民网、新华网和中国人大网对访谈进行了现场直播。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