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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针对民间调解组织工作力度不够,民间纠纷调解不到位,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问题,贵州省余庆县司法局今年启动了人民调解示范村建设工作,以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道路,实现人民调解这一群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团体的目标。
据了解,人民调解示范村要建立四项制度。一是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在各乡(镇)选派1至两名业务骨干担任示范村人民调解指导员,定期定点负责人民调解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培训的重点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常见纠纷;二是人民调解村民代表旁听制度。邀请村民代表或村内知名人士旁听调解,既可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又有利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三是人民调解调务公开制度。调解员的联系方式、各种组织机构人员、协议履约情况等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内或以联系卡等形式公开,随时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四是人民调解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对每一起调解的质量进行评估,开展人民调解优秀协议书评选,逐步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陈文海 阎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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