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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王超(化名),两年前用信用卡透支欠下银行7884元,两年后,7884元欠款已经变成35478元,为了催促王超还款,南京银行将他诉上法庭--南京白下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扬子晚报》)
银行收取复利、滞纳金已经成了一种行规、一份成文的规定。而事实上这是违规之举:一、客户和银行信息失衡,王超欠款后,银行没有及时向王超提供对账单,在近两年的时间内银行也没有用其他方式向他催缴过欠款,所以才导致"利滚利",对此,银行责不容卸。二、信用卡透支利息复利的算法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信用卡透支的条例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性质,最高法院也有关于信用卡透支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照以上规定去计算透支款项。三、滞纳金之说并无法律根据,滞纳金属于行政法规的领域,非行政部门的银行却借行政之"鸡"向客户非法收取迟延交纳费,这是一种"越权"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一、国家要完善信用卡的有关法律法规,银监会要加强对银行操作的监管和督察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银行应给客户一份及时准确的明白账单。三、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以法律、法规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立独立的专业社会人士听证会来保证客户权利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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