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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旗委书记,利用手中权力为朋友经商大开“绿灯”,不料被骗子所骗,给国家造成近两千万元的巨额损失。
就在检察机关展开调查时,又意外发现这位旗委书记还有几百万元的家庭财产,来源不明……
贾裕民,1998年6月10日被任命为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旗委书记,2001年9月任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贾裕民的腐败行为均发生在他担任通辽市奈曼旗旗委书记期间。
奈曼旗,是国家级贫困县,但作为旗委书记,贾裕民由自我富裕到走上被告席,这其中的奥秘值得揭示……
“礼尚往来”
时任奈曼旗“一把手”的贾裕民,大权在握,不少企业老板、党政干部怀揣着各种各样的心思,瞄准他,展开了各样公关。
奈曼旗有许多国有企业,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很多诸如职工安置、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难题,本是旗委书记的分内职责,但在贾裕民这里,却有着分外的收获。
1998年,原奈曼旗制瓶厂(国有企业)进行企业转制,经理张某找到贾裕民,诉说苦衷。贾裕民二话没说,立即为该公司协调了部分资金。知恩图报的张某,在2001年春节前夕,到贾裕民的办公室送去5000元。
1999年,原奈曼旗食品公司(国有企业)进行企业转制,原公司经理刘某请求贾裕民帮忙。贾裕民很快也为该公司协调解决了资金不足等问题;次年1月,刘某给贾裕民送去1万元。
2000年10月,原奈曼旗植物油厂(国有企业)进行二次转制,贾裕民大笔一挥,又为该厂解了燃眉之急;同年11月,贾裕民为此收获8000元。
除此之外,旗委书记手中的人事安排权,成为贾裕民分外收获的另一条途径。
每年春节拜年、每逢领导出国考察……这些都成了当地官员向贾裕民表达心意的最好理由。
1998年11月,一心想当旗某委主任的包某,找到贾裕民,吐露了久藏的愿望。
在旗委常委会研究人事安排时,贾裕民无视对包某的争议,一句“用人之长”的表态,通过了对包某的任命。
心花怒放的包某先后送给贾7000元。
据检察机关查明,先后有十余名领导干部得到了贾裕民的提拔和重用,贾裕民为此收获2000元、4000元、5000元、1万元不等的现金。
在庭审中,最大的争议,也就是贾裕民最强烈的辩解,就是他所谓的“分外收获”,纯属礼尚往来,根本不是受贿。( 来源: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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