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好声音| 调查| 网络访谈室| 有话网上说| 察舆情| 深阅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报道集| 法治频道| 法律法规数据库|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

胆大妄为村主任挪用公益林补偿金

2013年09月26日06:41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通讯员岑丽华 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村委会主任挪用公款案,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前军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其上缴的4000元公款依法退还给群众。

  自2007年以来,王前军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一直掌管着本屯生态公益林补偿款。2011年4月,王前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4000元给其儿子购买工程车。后虽归还20000元,但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归还期限。2013年案发后,其主动上缴未归还的4000元公款。

(来源:法制日报)

新闻检索:    
   播客·视频
六大为何远赴国外召开六大为何远赴国外召开
铁道游击队护送刘少奇铁道游击队护送刘少奇
   时政要闻
·河北省委书记批评秦皇岛市委书记急于求成
·教育实践中的省委书记们
·7个中央巡视组已向中纪委转交线索
·19省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额 青海江西相差近千倍
·中央巡视组提交报告:中储粮被曝基层腐败高发
频道精选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重要理论

李君如: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李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法治意义
常修泽:自然垄断性行业也可以引入竞争
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
俞可平:善治,打通幸福之路
程恩富:虚拟经济并不创造真实财富
   时政资料
      ●胡锦涛活动报道集
●吴邦国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贾庆林活动报道集  ●李长春活动报道集
●习近平活动报道集  ●李克强活动报道集
●贺国强活动报道集  ●周永康活动报道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