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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任性胡来,什么代价算惨重

2015年01月29日06:36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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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钱任性胡来,什么代价算惨重

  我们期待着北京市政府依法依规履行自己的承诺,也期待着此案能够给那些违法施工者一个沉重的教训

  □ 烨 泉

  1月24日凌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北京因违法建筑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不断。2013年媒体广泛报道了位于北京紫竹院附近人济山庄顶楼的“最牛违建”,因该违建给楼下住户和周边居民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此事件中的违建还只是存在安全隐患,而真正引发安全事故的违建也不少。就在距紫竹院不远处的玲珑路上,2012年11月,一别墅业主违规施工挖地下室,导致地下燃气管道泄漏,周边小区大面积停气,几乎酿成大祸。

  德内大街的这次事故同样危险,事故导致路陷屋塌,造成四户人家15口人生活受到影响,周围楼房开裂住户感觉不安全,同时周边道路瘫痪、交通受阻,一路公共汽车多日甩站。这还只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更难以估量。也难怪《北京日报》通过微信公众账号直接喊话,“这位人大代表,你赔我们的德内大街”。

  接连发生的因违建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为北京的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为此,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放出狠话,要让私挖地下违建的实施主体付出惨重的代价。这话很给力,但是怎样才算是让违法者付出惨重的代价呢?这种代价有法律依据吗?

  经验告诉我们,敢于公然对抗法律的人大都不普通。这位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是位身家数十亿的江苏某集团企业董事长。对这样一位有钱任性的人大代表,什么样的代价才算是惨重呢?

  首先民事赔偿是必须的,因为这位人大代表的任性搞出事来,虽然政府在第一时间承担了责任,及时抢修道路并安抚受害者,但是所有的费用不能由政府承担。因为政府承担就等于所有的纳税人在为一个人的错误买单,这不公平,也说不过去。其次是行政处罚,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但要拆除违法建筑,而且根据规定要承担相应数额的罚款。再次是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没有主观故意,但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属犯罪,即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此案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需要司法机关来认定。

  那么,仅此几项是否就可以说是惨重的代价呢?恐怕不够。无论是民事赔偿还是行政处罚,相信这位有钱任性的人大代表都出得起,搞出事来,花钱消灾是某些有钱人的习惯性思维。而刑事责任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即使此案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也是施工方,与业主无关。

  行文至此,可能人们会觉得所谓的“惨重代价”不过是相对而已,普通人或许承受不起,而对身家数十亿的有钱人不过是毛毛雨。但是,我们要说其实有钱也是相对的,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面前,再有钱也不能任性。

  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民诉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法律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业主违规施工而导致路陷屋塌,交通受阻,危害了周围住户的安全,当然是损害了公共利益,但是否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一方面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也需要一个司法先例。因为民诉法中规定公益诉讼毕竟是针对环境污染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而此案会不会成为这样一个因违建损害公共利益而提起公益诉讼的司法先例呢?那就要看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是否有勇气和能力去尝试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

  要让私挖地下违建的实施主体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是北京市政府部门对此事给出的承诺。我们期待着北京市政府依法依规履行自己的承诺,也期待着此案能够给那些违法施工者一个沉重的教训,让此案成为北京治理违建第一案。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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