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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材生操控十余家企业骗税4.5亿

2015年01月30日06:4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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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材生操控十余家企业骗税4.5亿

  □本报记者蔡岩红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河北省国税局、公安厅联手摧毁了一个以郭某勇为首的骗税团伙,涉案的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故城县弘兴布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亿元,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内查外调揭开虚假出口业务

  兴弘嘉公司主营纺织服装制造、加工、销售及出口业务,实际控制人为郭某勇。

  2013年8月,河北省国税局稽查局、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根据案件线索,对兴弘嘉公司两单出口业务进行内查外调,发现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367813元。经顺藤摸瓜,又发现该公司3单虚假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527781元。

  上述5单业务的主要运作步骤是:兴弘嘉公司向中间人提供盖章后的空白报关单、委托报关协议书等资料,中间人将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退税的出口业务移植到兴弘嘉公司名下虚假报关;货物出口后,兴弘嘉公司利用本公司出口经营资质和中间人提供的报关单核销联、外汇核销联及装箱单等票据,自行组织境外来汇;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实现骗税。

  成功打开突破口后,衡水市公安机关持续扩大战果,经7个月缜密侦查,挖出一个以郭某勇为核心的特大虚开、骗税犯罪团伙。

  2014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成立专案组,联合督办“7·15”专案。在专案组周密部署和统一指挥下,7月30日,衡水、邯郸、济南、菏泽、开封、厦门、深圳7地同步实施抓捕行动,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郭某勇、施某展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专案组同时查封冻结银行账户294个、账本90余箱,扣押作案用电脑等大量作案工具。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0人,批准逮捕27人。

  高智商犯罪涉案企业拟上市

  据办案人员介绍,与以往查处的若干起骗税案相比,“7·15”骗税案具有案值大,组织体系健全,内部分工明确,专业化、集团化、网络化、产业化运作,真假业务混杂等特点,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高度仿真、高度隐秘的高智商犯罪。

  兴弘嘉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主要由3大团伙合作完成,分别是:骗税具体操作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非法购买报关单及外汇团伙;非法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无论是接受虚开环节,还是虚假出口、虚假收汇环节,兴弘嘉公司的操作手法都极其隐蔽。该公司有出口资质,有真实出口业务,数千名工人经常加班加点抢工期,赶订单。公司实际负责人郭某勇毕业于北京某名牌大学外贸专业,熟悉企业管理,控制关联企业16家。据调查,兴弘嘉公司正在广泛融资,准备在A股上市。

  现已查明,兴弘嘉公司自成立至2014年6月间,涉嫌从321户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5.5亿元。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弘兴布业涉嫌从72户企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2亿元。

  自2010年12月开始,兴弘嘉公司实际负责人郭某勇分别通过蔡某群、张某文和施某展购买报关单证,将他人不退税的出口货物“匹配”到兴弘嘉公司,为骗取出口退税创造条件。截至2014年5月,兴弘嘉公司购买从深圳、厦门、宁波、郑州机场等地出口货物并已申报退税报关单证2992单,出口额4.5亿美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兴弘嘉公司还涉嫌向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5份,金额5.31亿元,税额0.9亿元,价税合计6.21亿元。

  衡水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7·15”专案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公安机关将尽快向检察机关移送此案。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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