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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生态和拔穷根如何兼得 代表呼吁立法促进山区“两全其美”发展

2015年03月07日16:46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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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生态和拔穷根如何兼得 代表呼吁立法促进山区“两全其美”发展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巩志宏 齐雷杰)“山区是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平原、城市的重要生态屏障,但山区至今仍是我国最落后地区,90%以上的国家级贫困县和全国80%以上的贫困人口都在山区,生态破坏问题也不容忽视。”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农业大学校长王志刚呼吁,山区的可持续发展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立法促进山区生态保护,改变“生态高地”普遍为“经济低谷”的尴尬现状。

  王志刚说,山区的可持续发展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实现我国整体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山区至今仍是老少边穷最集中地区,其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发展不仅严重滞后于沿海、平原和大城市,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多年来,山区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资源过度开发现象严重,生态环境已遭到不同程度破坏,一些地区物种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水土污染等系列问题已相当严重。

  王志刚认为,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将山区分割成不同的行政区域来管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各自着眼于水、森林、土地等山区某一方面资源而设定,法律条文之间各自独立,容易导致各自为政、权责不明等问题,不利于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他建议制定一部系统、综合、完整的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法。

  他建议,应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以山区、平原和城市作为同一个生态系统来制定山区生态保护整体规划。具体应包括生态主体功能区划分、矿藏保护与合理开发、废弃矿山和尾矿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分配、利用等。

  同时,建立山区生态补偿制度。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平原区以及城市作为山区良好生态环境受益者,均要反哺山区,为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做贡献。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依法对山区所有生产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防范生态破坏问题。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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