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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给当事人减“诉累”

2015年03月11日0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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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互联网+”给当事人减“诉累”

  践行司法为民不仅要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这些大目标,充分保障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注重目标实现的过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舒心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

  首先,要强化干警细化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识。司法为民的意识基本上在法院广大干警中已经建立起来,但是细化审执工作的意识却往往被忽视。一句贴心的问候,一杯温暖的热茶,这些小得不能再小的细节,真的想到了、做到了,就胜过一大堆空洞的口号。法院工作不必老盯着办大案、干大事,从点滴小事做起,着力解决与当事人诉讼紧密相关的小细节,这也是当下法院工作最重要的实效之一。

  其次,要细化诉讼服务。由于多数当事人并不了解诉讼流程,需研究落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的举措,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跑累”、“诉累”。据了解,重庆法院在这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便民服务覆盖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全过程,诉前服务以引导为主,统一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为公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便捷化、阳光化的诉讼服务;诉中便民服务形式更是多样细微,除了远程视频接访,还有电子送达、远程开庭和征询等系统;诉后注重回访答疑,总结提高实效。

  当然,还要强化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让审执工作更加方便、快捷,也更加细微贴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的司法服务短信平台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到该院参加诉讼的相关当事人及代理人都会收到包括立案日期、合议庭人员姓名、开庭时间地点、结案时间等4条案件审理基本进展信息,以及告知司法鉴定、诉讼保全、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等4条审理进度的信息,方便其第一时间了解立案、排期开庭、审理、结案等4个诉讼节点和案件进度。由此可见,利用信息技术助推司法便民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新的工作着力点,立足于信息技术的司法为民理念也已逐渐深入每个干警心中。但信息化思维的形成,信息化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及信息系统的覆盖广度,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继续努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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