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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律语言的权威

2015年05月05日06:4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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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树立法律语言的权威

  法律语言是法律内容的载体,也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从此意义上说,遵守法律就是遵守法律语言的规定;树立法律权威就是树立法律语言的权威。要克服法律语言所存在的滞后性、模糊性和离散性,维护法律语言权威,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立法要高标准。高标准,首先要集思广益,广泛代表民意,以保证法律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其次要定性准确、前瞻周到,不仅要针对现实问题立法,还要在立法时坚持发展的眼光。具体而言,立法时,界限要清楚,权责要明晰,监管要到位,申诉要畅通,问责要有序,从表达的源头上减少法律语言漏洞,在必要时可以吸纳社会学和语言学专家参与立法讨论。

  法律解释要及时。还应通过设置科学机制,避免不同部门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可能出现的矛盾,维护法律语言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普法工作要加强。应通过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使人们在理解立法目的、掌握法律概念、明确违法后果的过程中提升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从而维护法律语言权威。

  (摘自5月2日《光明日报》8版《维护法律语言权威》,作者:王进安,郑超群)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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