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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许诺高额回报都不可信”

2015年05月13日06:08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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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凡是许诺高额回报都不可信”

  □本报记者邓新建

  □本报通讯员尹利勇

  5月11日,记者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看守所采访了习派公司董事长熊某。对熊某来说,这场“庞氏骗局”注定全盘皆输。

  “千万别信这个圈子里任何人的任何话。”在熊某看来,圈子里人只要上了贼船,就没有下船的可能,骗钱成了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唯一目标。

  记者:介绍下习派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情况吧?

  熊某:2013年10月,我和其他3名合伙人成立了习派公司。两人负责市场,两人负责公司经营。我作为董事长,负责公司运行。市场部人员从社会拉到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运作资本,包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返利,剩余的部分钱用于工厂投资。

  记者:你们一共圈了多少钱,有多少资金用于企业投资?

  熊某:前前后后大概圈了5000来万元,归我负责的大概2600万元,其中840万元用于企业投资,900余万元用于返利,还有一笔500万元用于支援安徽分公司的资金,其他的都为工作正常开销。

  记者:大股东都是些什么人?

  熊某:有8个五六十岁的人,其他8人都是60岁以上,他们有的是刚退休的职工,还有一部分企业老板,基本都来自广州。

  记者:大股东知道你们公司的运作方式吗?

  熊某:不知道。

  记者:你知道业务员是怎样开展业务的吗?

  熊某:手法还是那些老招数,上街面派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引诱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为由,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许诺24%的年回报。对于大股东,除24%回报外,还能分享公司分红,若公司上市还能取得相关股权。

  记者:你们不怕资金链断裂吗,你们拿什么退还投资者的本金?

  熊某:去年年底,有一个投资者想退出来,但根据合同,提前拿回本金需扣30%的本金,在损失面前和业务员的劝说下,他妥协了。如果当时退出来,他还能拿回部分本金,现在估计是血本无归了。

  记者:提前拿回本金需扣30%的本金,这不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吗?

  熊某:合同是市场部设计的,目的估计也是防止客户提前退出,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这是霸王条款,但在高额回报之下,客户签合同时往往忽略这点。

  记者:你想对圈内人或受害者说点什么?

  熊某:这个行业绝对是害人的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没一句真话,所以千万别听他们的花言巧语。对于继续融资的企业老板来说,千万别接触这行,如果是真的想融资,就远离这一行,干这行最终会面临全军覆没的一天。对于社会投资者来说,凡是许诺高额回报的都是不可信的。

  本报广州5月12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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