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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过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就职时向宪法宣誓

2015年07月02日05: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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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记者崔清新、王思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决定。

  相较于6月24日决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时规定的65字誓词,通过的决定无论从字数上还是内容上都做了调整。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这恰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民主的表现。”他解释说,常委会委员在审议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建议是关于修改誓词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将誓词修改为现在的表述。决定的通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02日 06 版)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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