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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游戏三年花掉1500万元

2015年07月15日06:32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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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沉迷网络游戏三年花掉1500万元

  □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武检轩

  身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的科长,丁鑫在短短4年里,利用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等职务便利,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贪污、索贿等手段,疯狂敛财690余万元。

  在网游界,丁鑫却是一个传奇人物,曾经两次拿过某知名网络游戏年度决赛的冠军,而且在“圈里”口碑极佳。丁鑫在网游上的花费也令人咋舌,3年时间超过1500余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该区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科原科长丁鑫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武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手下陈平也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虚开发票报账套取公款240万

  现年38岁的丁鑫1997年进入武进区城管部门工作。2007年左右,丁鑫在武进城管局环卫处担任副主任。2008年,丁鑫曾因吸食毒品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2009年,丁鑫开始担任武进区城管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该科室更名为户外广告管理科。丁鑫一直担任科长至案发。

  丁鑫的职务虽然是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但权限却不小。所有涉及当地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放权限,都被丁鑫一手掌握。

  2013年,因为当地要进行文明城市宣传,需要制作一些户外广告,丁鑫让自己认识的一家广告公司老板周某从城管局承接项目并施工,实际花去工程款8万余元。工程结束后,丁鑫却指使手下陈平虚增了一些户外宣传业务,并让周某开具了一张22万元的发票,到城管局财务报账结算。

  陈平在城管局没有编制,仅是一名“临时工”。由于其性格老实懦弱,被丁鑫看中利用。后来,丁鑫甩开陈平,直接实施贪污。

  2012年上半年,丁鑫谎称局领导要充抵费用,要求广告公司老板周某为其虚开一张20万元的发票,并制作了盖有城管局广告科印章的虚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门账户结算。2012年4月20日,周某将结算到的20万元送到了丁鑫办公室。

  更离谱的是,丁鑫竟然自己注册开设了一家皮包公司。之后,丁鑫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城管局的一些广告牌无偿给这家皮包公司使用,然后找自己的朋友或熟人,冒充皮包公司负责人,将广告牌再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牟利。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鑫在担任科长期间,伙同手下陈平,在城管局发放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武进区城管局所有广告牌租赁、与广告公司结算广告业务费过程中,多次通过广告公司虚开业务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骗取公款近240万元。其中,丁鑫实际得手220余万元,陈平实际得手10万余元。

  向3家广告公司索贿456万

  丁鑫的核心权力在与他持有的空白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这成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这些许可证让他能绕过局领导,拥有对户外广告牌的生死大权。每发一张证,广告公司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广告管理费。这个费用本来是有标准的,但最终“定价权”却掌握在丁鑫手上。渐渐的,他开始不满足于贪污,而是开始肆无忌惮的向广告公司老板大肆索贿。

  经检察机关侦查,常州当地有3家户外广告公司与丁鑫交往密切,“孝敬”给丁鑫的钱物也最多。丁鑫对这3个老板也从来都是颐指气使,而且要了钱也不给好脸色。

  丁鑫和孩子出去吃饭,会喊老板们来付钱。看见一台电脑不错,就会要求买台一模一样的给他儿子。到后来,这些老板拎着包进丁鑫办公室,他直接将包拿过去翻个底朝天,将所有的现金搜刮一空,剩个一两百给老板零用。因此,有时候老板们也不清楚自己被丁鑫要走多少钱。

  有一次半夜,一家公司老板突然接到丁鑫电话。原来丁鑫通宵在家打游戏,由于一直未交电费,停电了。丁鑫电话让该老板半夜去柜员机缴纳几千元的电费。

  2012年,常州某文化传媒公司为了一处广告牌的设置许可证找到丁鑫,他给对方一张许可证,收取了5万元广告管理费。这笔钱以现金交给丁鑫,未出具发票,也没将钱上交,而是进了丁鑫腰包。大多数公司因为广告牌审批要靠丁鑫,基本也不要发票。一些规范的公司要发票,丁鑫就一拖再拖,被逼急了他反问“证都有了你还要票干嘛”,很多公司也都很无奈。

  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至2013年,丁鑫以个人借款、科室费的名义,多次向3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唐某、周某、冒某索贿,共计456万余元,其中仅向冒某一人索贿就达402万余元。

  据了解,丁鑫家境条件好,父亲长期在外做生意,由于母亲溺爱,在家从小就任性,不仅染上了毒瘾,还沉迷网络游戏,其犯罪所得几乎全被砸进了网游。据检察机关向一家知名网游公司调查查证,3年时间里,丁鑫在该公司的网络游戏上至少花掉1500万元。这不仅让办案人员吃惊,也让该公司统计这些数据的工作人员惊呼不已。

  被举报后关闭手机潜逃

  2013年,武进区检察院接到一封仅有一句话的举报信——丁鑫有经济问题。该院在秘密初查后发现,丁鑫有涉嫌犯罪的事实,但之后丁鑫却关闭手机潜逃。2014年1月2日,丁鑫主动找到纪委,但态度却很嚣张,称自己不是来自首的,只是来把问题解释一下。

  据武进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顾忠泽介绍,侦查中,丁鑫从头到尾,对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认,遭遇“零口供”,且丁鑫归案时,尿检呈阳性。在接受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讯问时,不知是毒瘾发作还是故意想逃避审查,丁鑫竟然装疯卖傻,一度还攻击办案人员。对此,检察机关充分利用现代侦查技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最终通过各种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锁定丁鑫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在这类职务犯罪案件中,像丁鑫这样从接受调查到法院一审,整个过程都拒不认罪的“零口供”情形,在常州近年来都很罕见。另据了解,在常州当地近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丁鑫贪污受贿690余万元,金额也是最大的一起。

  目前,法院一审宣判后,丁鑫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本报常州(江苏)7月14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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