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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首例“微信抢红包”赌博案

2015年08月04日11:30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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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破获首例“微信抢红包”赌博案

□本报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余顺广何文斌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过近1个月的缜密侦查,近日破获全国首例以“微信代发红包”形式进行赌博的特大案件,此案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福建等10余个省市和国外几个城市,涉案人员300余名,涉案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

  微信群里有人赌博

  7月初,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东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人在网上留言称,“今天在微信群里输了万把元”“今天在微信群里输了七八千元”。微信群里还能输钱?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这是怎么回事?

  与此同时,腾讯公司也接到台州网友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红包功能进行赌博。腾讯公司迅速将该线索转给台州警方。

  为了一探究竟,民警装作“赌客”,加入一个微信群。这个群的赌博方式让民警惊呆了。

  每次准备赌博时,群主先在群里发一个试探性的红包,主要是为了测试群的活跃度。如果有五六个人抢红包,群主就觉得这个群的活跃度可以,“赌博就可以开始了”。

  这个微信群有严格的群规则:由群里的“代包手”(代发红包的人——记者注)发红包,群内的赌博人员抢红包,抢到金额最小的人发下一个红包。“代包手”要抽头红包总金额的5%至10%。如有陌生人加入赌博群需缴纳一定的押金,以防止陌生人只抢红包、不发红包;如有群内的赌博人员介绍他人入群,还要由介绍人担保。

  两个微信群涉嫌赌博

  对此,台州警方高度重视,抽调警力进行专案侦查。经过近1个月的工作,警方成功将其中两个群的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经查,7月8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利用自己的微信账号组织建立起名为“100/4”的微信红包赌博群,将一些愿意赌博的人拉入该群,由杨某的妻子陈某和崔某、杨某某3人在群内做“代包手”,崔某还负责维护群内秩序。当日,该赌博群正式开始运营。之后,杨某又联系齐某到其赌博群内做“代包手”。

  7月14日,因杨某组织的“100/4”赌博群的红包总金额达到上限,于是他重新组织了一个微信红包赌博群,并将之前群内的赌博人员拉入新的赌博群内。

  为了追求刺激,杨某和崔某重新制定群内赌博规则,提升红包总金额,设立奖励制度,抢到特殊数字的金额时,如“1234”“1111”等,则奖励88.88元至288.88元,并从抽头的钱中抽出一部分设立“奖池”作为奖励资金。

  据警方介绍,杨某等人利用社交工具开展新型网络犯罪,具有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传播速度快、流动性大、迷惑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

  □说“法” 正常抢红包与赌博的界限何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那么,普通的微信抢红包算不算赌博?据办案民警介绍,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没有营利性质的,可视为赠予,不涉及违法;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就涉嫌赌博,其中,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就涉嫌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代包手”从中营利属从犯,群成员抢红包涉赌也属违法行为。 王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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