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好声音| 调查| 网络访谈室| 有话网上说| 察舆情| 代表都去哪儿了|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报道集| 法治频道| 法律法规数据库|
人民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委员建议过失犯罪应撤销国家勋章

2015年08月27日17:02  来源:新京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董中原建议,明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撤销标准,获得者只要犯罪,不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其获得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律撤销。

草案规定,两种情形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将被撤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或有其他严重损害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声誉的行为。

董中原提出,上述两种撤销情形未包含“过失犯罪”,“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但都会被依法判处刑罚,只是轻重有所不同”,他表示,“被依法判刑的人在法律上都称为‘罪犯’,如果‘罪犯’还保留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会使国家最高荣誉受到玷污。在香港,有‘案底’的人一律不能被授予‘太平绅士’等荣誉称号,霍英东先生都因此未能幸免”。

董中原建议,将撤销情形修改为:只要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其获得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律撤销。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向东建议设立国家基金,“考虑到现在我们国家正处于改革发展期,社会收入差距较大,既然是‘巨大贡献’,‘功勋卓著’,仅仅给予荣誉我认为还不够,建议设立国家基金,给予获得者相应的经济待遇。1988年曾为离休干部发过定额的荣誉金,否则这个荣誉也难以树立起来。同时既然是国家荣誉,又考虑到获得这项荣誉的还有一些可能是烈士,建议明确凡是获得该项荣誉的人士,在其去世之后可以入国家公墓,使这部法既有荣誉,又有一定相适应的社会地位做支撑”。(记者王姝)

(责编:沈王一、杨成)
相关专题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新闻检索:    
   中国工会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为推动新时代…
3、坚守理想践行初心,为党的工运事业贡献智慧力量
4、安徽省总工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劳…
5、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
   播客·视频
改革需啃下“硬骨头”改革需啃下“硬骨头”
六大为何远赴国外召开六大为何远赴国外召开
   时政要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三天两次主持重磅会议 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出版发行
·新疆干部群众:借“文化产品”攻击新疆必将以失败告终
频道精选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时政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