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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主任放纵培训学校卖证受审

2015年12月24日06:49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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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全生产宣教中心主任放纵培训学校卖证受审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危害,其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要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但是,在负责培训和考试监督的安徽省合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两名主任却与培训学校“合作”,按照发证数量收取费用,放任学校在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中弄虚作假。

  今天,该中心原主任张奋生、原副主任汤宗彦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滥用职权罪,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据了解,合肥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系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国有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系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013年6月,宣教中心经合肥市安监局委托,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监督工作。

  检方指控,受委托仅三个月后,张奋生、汤宗彦就在明知合肥科达职业培训学校不具备大规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确定与科达学校合作开办特种作业培训。双方约定由科达学校负责招生和培训,宣教中心负责考试及发证。科达学校向学员收取费用后,根据交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数量向宣教中心支付每证110元的费用。双方合作期间,张奋生、汤宗彦还制订了价格优惠措施,以激励科达学校扩大“学员”,实为意向买证人的规模。

  为此,科达学校招揽了大量“学员”,并在张、汤二人配合下,伪造培训资料,为“学员”取得参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张、汤二人再利用合肥市安监局委托宣教中心考试监督的职权,放纵科达学校在考试中弄虚作假,以使得“学员”取得符合申领操作证的资格。

  根据检方统计,2013年9月至2014年,该宣教中心共组织了几十次考试,只有两次有人监考。汤宗彦辩称,监考主要职责是由安监局下属的另一个单位负责。每次考试,由他委托一人去协助监考,但没想到监考人竟然没去。他承认,知道考场有替考现象,由于考试名单审核和上报是他人负责,自己也是后期才知道。张奋生则称并不实际负责宣教中心的具体工作,不清楚科达学校是否真的培训、是否卖证、考试是否有作弊现象。

  起诉书显示,“学员”取得申请证书资格后,汤宗彦据此向合肥市安监局骗领操作证,并交付给科达学校。科达学校在取得操作证后,向购证人员交付证件。至案发,张奋生、汤宗彦为科达学校骗领了操作证4085本,流入全国各地。宣教中心因此获利335960元,其中40850元作为该中心的“小金库”使用。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奋生、汤宗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的行政职责,放纵科达学校弄虚作假,致使合肥市安监局向并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颁发操作证;两人明知科达学校假借培训为名,实施卖证行为,仍与该校合作向他人出售操作证4085本,应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指控的两个罪名,两人均提出异议,只承认自己是玩忽职守。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合肥12月23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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