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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5年来,全国安全监管部门紧扣预防,强化监管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构筑职业健康“防火墙”

安世宁
2016年04月26日08:21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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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穿防护服的救援人员正进行危险化学品应急堵漏模拟训练。
  李振营摄(人民视觉)

  4月份的最后一周,是一年一度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1年12月31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明晰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高度重视。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5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努力为劳动者筑起一道职业健康“防火墙”。

  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成果

  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职业健康司2008年成立,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年轻的一个司,承接了之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的部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截至2015年底,全国除2个地级市、45个县(区)以外,其他市(地、州)、县(区、市)都已完成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目前全系统职业卫生监管专兼职人员有9734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180家,专职技术服务人员29763名。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先后出台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7个部门规章,制定发布110余项职业卫生技术标准、30余个规范性文件和40余个职业卫生业务文件,指导各地区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标准。

  全国安监系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逐年加强。2015年,全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用人单位37.3万家,下达执法文书26.7万份,发现问题和隐患78.4万项,停产整顿1749家,提请关闭319家,行政处罚5927万元;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7406项,同比增长了37.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共约谈了22家中央企业,依法对10家甲级资质机构进行了处罚。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了新突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部署了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石棉采选等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艺、装备、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2015年在石棉采选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中查封了18家石棉选矿作坊,停产26家,督促8家生产企业投入3000余万元进行了防尘设施改造和配备个人防尘用品。各地区在电子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铅酸蓄电池等行业开展了粉尘和毒物危害专项治理,涉及企业14.9万家,取缔699家,关闭1248家。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国有25万余家企业达到了基础建设要求。江苏省将基础建设与调查摸底相结合,投入经费1200余万元,基本掌握了全省存在职业病危害工业企业的地域、行业、人群分布等情况,为科学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和开展监管奠定了基础。

  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制作了系列宣传片,编印了宣传挂图和宣传折页,面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仅2015年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42.8万人次。在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还建立了“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利用新媒体及时传播职业卫生信息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此外,还组建培训了一支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单位的职业健康信息员队伍,进一步畅通和扩大宣传教育信息渠道,职业卫生宣传成为整个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中一个新的亮点。

  职业病危害防治新形势

  职业病危害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要抓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必须认清当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形势特点。

  职业病危害防治事业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淘汰落后产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素质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逐步增强,公众舆论、新闻媒体更加关注职业健康,这些为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

  同时,职业病危害防治也面临着严峻考验。

  职业病危害防治老问题依然存在。经济快速发展,增长方式粗放,大量高能耗、高污染、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仍在运行;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责任不清楚甚至清楚了也不落实;相当一部分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历史沉积的职业病危害远期效应逐渐暴露,;一些地方和单位重“红伤”(死伤事故)轻“白伤”(职业病)倾向明显;仍有部分县区没理顺监管职能,监管力量薄弱。

  新问题也接踵而来。随着我国生物工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新的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一些职业病危害正在由城市向乡村、由东部向中西部、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严峻且复杂。

  正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破解职业病危害防治难题、破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更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

  职业病危害防治新起点

  “十三五”职业卫生监管任务艰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立足实际,制定落实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努力破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难题。到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和政府职业卫生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实现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的有效控制;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5%、80%、90%以上新水平。

  政策保障及法规标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正在逐步制定完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正在研究出台。同时,还将以预防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重点,集中精力制修订相关强制性标准,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标准“底线”。

  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将继续推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当前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要全力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今年全国安监部门要抓好石棉采选、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等行业领域的治理“回头看”,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认真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领域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改变这两个行业粉尘危害严重的局面。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等技术创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预防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在企业。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多策并举,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继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以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为抓手,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损害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以改革创新助力职业卫生监管。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开展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试点研究,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建立企业自主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能力。指导各地总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探索、推进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模式,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卫生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26日 13 版)

(责编:刘茸、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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