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4日19:36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金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日在北京开幕。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关于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作了说明。
沈德咏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为二年,2017年5月到期。为稳妥起见,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延期一年至2018年5月。
沈德咏指出,一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试点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决定》要求,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调整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制度等,试点工作平稳推进,进展顺利。
沈德咏称,在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从整体情况来看,试点工作呈现“四个转变”,即: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第二,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从人民陪审员数量变化情况来看,50家试点法院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陪审员9673人,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3322人,为法官员人数的4.3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第三,人民陪审员陪审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从参审案件情况来看,2016年,50家试点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各类案件共81772件,其中,民事案件64917件,刑事案件11642件,行政案件5213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62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