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1日02:16 來源:瀟湘晨報 手機看新聞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法工作報告。他強調,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一年前的2013年3月15日,周強當選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十任最高法院院長,亦是最年輕的院長。
就在他當選的前兩天,最高法工作報告獲得605票反對、120票棄權,刷新了過去五年反對票的紀錄。法院面臨巨大壓力,改革成為司法建設的不二路徑。
過去一年來,最高法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基調,平反冤假錯案、力推司法公開,司法建設的點滴進步反映在司法實踐的若干細節之中。
強調律師地位
3月3日,2014年全國兩會正式拉開大幕。
北京刑辯律師朱明勇來到重慶,為一起涉黑案開庭。這是他自薄熙來王立軍事件之后,首次在重慶代理案件,代理的仍然是一起涉黑案。
開庭前夕,朱明勇去了南川監獄調查取証,以証明其當事人與其被指控的一起命案無關。南川監獄也是曾經關押李庄的監獄。朱明勇上一次在重慶代理案件,還是2009年。當時,他與李庄並肩辯護,李庄是第一被告人龔剛模的辯護人,他是第二被告人樊奇杭的辯護人。此后發生的事情,舉國震動,並成為標志性的法治事件:李庄被以偽証罪抓捕判刑,朱明勇則因披露樊奇杭的視頻,逃離、躲藏。
對於刑辯律師辦案的風險,朱明勇常稱之為“刀尖上跳舞”。重慶曾是他的傷心之地。“在薄王被抓之前,我根本就不敢去。”4年后再次踏入重慶,一些細節的變化,讓他不再懼怕。“我去監獄調查兩名相關人員的証言時,還得到了當地司法部門的配合,在法庭上,証據的關聯性與客觀性也被法庭採納。”
曾幾何時,律師與法院的關系出現“冰點”。
自2012年1月貴陽小河案庭審開始,律師群體在多起訴訟中屢屢被逐出法庭或被法院拘留,甚至被冠以“鬧庭”一說。種種矛盾,讓律師與法院之間難有信任,法律共同體出現裂痕。關於“整肅”死磕律師的傳聞時有發生,典型的事件是:2012年8月,最高法在新的刑訴法司法解釋第250條中規定,法院可以直接處罰律師。此條引發律界強烈反彈后被刪除。
如何認識律師在國家法治中的角色和地位,是影響律師與法院關系走向的“晴雨表”。在上任一個月之后的2013年4月17日,周強在最高法黨組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說,律師的參與,對於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律師作用,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在2013年7月4日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周強強調法官既要堅持居中裁判,維護法庭尊嚴和庭審秩序,也要為律師依法履職提供便利,保障律師閱卷、舉証、質証、辯護等權利,特別是要認真聽取律師的辯護和代理意見,充分發揮律師在依法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准確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進司法公正。
平反冤假錯案
2013年3月底,浙江張氏叔侄冤獄的平反,成為關注中國法治進程的一個切口。此后,河南李懷亮案、浙江蕭山案等多個案件糾錯,平反冤假錯案成為2013年中國法治的一個關鍵詞。
在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看來,短短數月之間,多個冤錯案件集中平反,為近5年少見,可視為司法系統向外界釋放的一大信號。
5月7日,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最高法機關報《人民法院報》發文,提出“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姜明安認為,該文頗有“自我反思”的意味,法院並沒有在冤錯上給自己找借口,而是對“命案必破”政績觀、程序公正性等實際問題做了客觀分析。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最高法在冤假錯案上的公開表態非常罕見,這與司法理念的新思路有很大關聯。
履新滿月之后,2013年4月26日,在最高法審判委員會會議室,周強邀請專家座議提升司法公信力。類似的座談會並不鮮見,但此次會議卻備受關注,成為法律界觀察周強和最高法工作謀變的窗口。
會議開始,周強開門見山:“我們請大家講一些問題,我們抱著聽的態度。”會上,17位法律學者、3位律師先后發言,司法獨立、審判公開和律師權利等關鍵詞屢屢被提及,其中不乏批評之聲。
次日,最高法公開宣示,促進司法公正、促進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促進案件審理公平正義將是最高法今后的工作主線。
事后觀察,一系列的冤獄事件並沒有給司法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媒體與司法反而達到了良好的平衡。一年來,政法機關的觀念轉型及媒體報道的法理普及,“疑罪從無”深入人心。
在全國高院院長座談會上,周強表示,糾正錯案是司法自信的表現,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2013年11月,在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的基礎上,最高法發布《關於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明確案件審理應以庭審為中心,要求改變“口供至上”做法,強化証據審查。
理念的進步體現在司法實踐細節之中。根據朱明勇2013年的辦案體會,他發現,與過去流於形式的庭審相比,二審案件開庭比例已大幅增加,原本不打算開庭的案件,經律師與法官溝通,也開庭審理了,“我去年辦的案件,二審幾乎都開庭了,有的開了三四次庭。”
破除司法神秘
2013年8月22日,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成為年中的一場法治大戲。
該案一改過去“高官”受審的“半秘密化”,其開放的尺度大大超過公眾預期。甚至連薄的辯護律師王兆峰也是在第一天庭審結束之后,才知道該案原來在進行微博直播。
法治事件的波瀾疊起,讓王兆峰后來也感慨世事奇妙。重慶“打黑”的時候,他代理過涉黑案件﹔后來在遼寧錦州代理過的最大涉黑案也是王立軍辦的﹔再后來,他沒有想到,自己竟會成為薄熙來的辯護律師。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認為,濟南中院的審判實踐贏得了壓倒性的贊許。這充分表明,司法公開不僅不可怕,還能大大提升司法公信力。薄案審判公開已形成示范效應,為各地各級法院樹立了司法透明的榜樣。
據知情人士透露,薄案庭審是否公開庭審,司法機關內部人士一度有不同看法,但周強力主公開。在2013年10月召開的全國第六次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談及未來要讓庭審實質化、不走過場時,周強幾次脫稿談到了薄熙來案。
今年2月,周強再次公開談及薄案時表示,它體現了我國的司法公正以及公開和透明,最高法一定會把司法公開進行到底。
事實上,薄案的微博直播,只是2013年最高法力推司法公開中的一個方面。裁判文書上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成為近年來司法改革力度較大的亮點。
“司法公信力危機,正是整個社會信任危機的一個側面。”徐昕認為,2013年,周強擔任最高法院院長后,基本工作思路就是通過司法公開、平反冤假錯案等舉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年10月,最高法發布的《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可稱為未來工作和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法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認為,新一輪司法改革呈現很明顯的“自上而下”的特征,任務已經分下去,將有步驟地穩步推進,2014年將是攻堅之年。
法院的“去地方化”與“去行政化”需要中央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認為,在人財物統管方面,需要頂層設計,而審判運行機制改革則需要摸著石頭過河,兩者結合,方向一致。
“十八大以來,大的環境更有利於我們開展司法改革。”張立勇認為,法院的地位在提升,已經處於社會管理的中心位置,心態在變化,方向更明確,“我們原來搞的一些改革,還在摸索,甚至苦苦支撐的,現在一下子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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