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6日07:53 來源:廣東人大網 手機看新聞
4月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組織對第一批授予地方立法權的市進行評估的有關情況。據悉,省人大常委會擬對珠三角地區的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粵東西北地區的韶關、梅州、湛江、潮州等9市是否符合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條件進行評估。

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組織對第一批授予地方立法權的市進行評估的有關情況。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對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作了明確規定,並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中規定我省沒有設區的東莞市、中山市比照適用有關賦予設區的市立法權的有關規定。我省21個地級以上市中除廣州、深圳、珠海、汕頭4市原已有地方立法權外,佛山等17個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其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步驟和時間,由省人大常委會按照立法法的規定確定。省人大常委會將根據我省設區的市的具體情況,分批推進17個市賦予地方立法權。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牧表示,對佛山等9市開展評估,主要是為了積極穩妥做好設區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確保立法質量。省人大常委會組織三個評估組,每個組負責3個市開展評估,主要從立法能力、立法需求、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進行評估,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種。
評估將了解以上市在立法方面的機構編制、立法需求,所在地高校法學專業的培養能力和師資狀況,並印發評估表送各所在市的全國、省、市人大代表進行評估。分組評估以后,由各組根據評估考核的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省人大法工委最后根據各個組評估的情況向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交總評估報告。
據悉,評估工作從13日起已經啟動,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恆率一個評估組到佛山和東莞對相關情況進行評估。肖志恆指出,設區的市獲得立法權后邁好第一步非常關鍵,要切實提高立法能力,這是我們這次開展評估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即通過評估督促各個市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提高立法能力,在提高立法質量上下功夫。一是要准,找准問題,圍繞黨委決策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針對立法權限內的突出的普遍性問題開展立法工作﹔二是要實,要能解決問題﹔三是要細,細化措施,在管用上下功夫﹔四要精,盡量做到一事一法。
對於為何選擇9個市作為首批評估對象,劉牧回應說,目前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申報落實地方立法權的共有10個市,從立法能力、立法需求、立法意願來考慮,以上9個市具備的立法條件要好一些。此外,在布點上也考慮均衡問題,以珠三角為重點,同時在粵東西北地區各選擇1個市作為示范,帶動和推動粵東西北其他市抓緊做好落實地方立法權的准備工作。(來源:廣東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