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3日15:30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法制日報訊 21日在審議廣告法修訂草案時,有常委會委員建議應建立虛假廣告舉報獎勵制度。
唐世禮委員說,應在第五十三條中增加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群眾舉報,增強社會監督的積極性。
陳喜慶委員建議在第五十五條中增加第五款,具體內容表述為:“國家建立違法廣告有獎舉報機制,推行舉報人分享罰款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對查証屬實的舉報依法給予舉報人獎勵。”
他的理由是,過去幾年整治違法虛假廣告的效果証明,單純依靠行政部門的監管無法解決虛假廣告泛濫問題,還需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所以建議國家建立違法虛假廣告舉報獎勵制度,推行舉報人分享罰款的制度,對舉報違法虛假廣告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獎勵。(記者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