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日電(劉茸)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今天上午閉幕,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下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決定》,為加強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授權最高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提起公益訴訟試點。試點地區確定為北京、內蒙古、吉林、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共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決定》設置了訴前程序,強調提起公益訴訟前,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政行為、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應當穩妥有序,遵循相關訴訟制度的原則。
公益訴訟試點期限為兩年,自《決定》公布之日起算。根據《決定》內容,其實施辦法由最高法、最高檢制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最高法、最高檢應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並且,最高檢應當就試點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中期報告。試點期滿后,對實踐証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