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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雲南“6+2”公益法律服務新模式

2015年08月11日08:59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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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近年來,雲南省司法廳按照“搶抓機遇,敢為人先,主動作為,有效作為”的工作理念,扎實推進全省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得到了司法部和雲南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為此,本報近日組織了“雲南司法行政惠民實踐”專題採訪組,奔赴楚雄、大理、保山和昭通等地,分別就“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新模式”、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監獄遠程探視幫教和雲南強制隔離戒毒“三期九項一延伸”模式等司法行政特色亮點工作進行了深入採訪,本報從即日起對此次專題採訪進行系列報道。

  今年2月7日,一貫儒雅面善、待人彬彬有禮的劉富德突然跑到省城昆明,跟雲南省司法廳廳長馬繼延講起了條件。劉富德是雲南省保山市騰沖縣司法局局長,一個縣司法局局長敢跑到廳長辦公室“講條件”,讓很多人為他擔心。這是《法制日報》記者7月下旬在當地採訪時聽到的一個真實故事。

  劉富德跟廳長要的條件是爭取“雲南滇西邊境貧困群體公益法律服務中心”落戶騰沖。公益法律服務,是個“燒錢”的事,劉富德緣何如此積極?

  延伸到法援難以完全覆蓋領域

  “2012年12月,雲南援邊律師事務所就發起成立了騰沖第一個民辦非企業的法律援助單位——‘騰沖縣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法律援助機構由縣法律援助中心和民辦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1+1’模式,滿足了不同層次群眾的需要。”劉富德告訴記者,“嘗到公益法律服務甜頭,有了好機會當然要爭取。”

  劉富德說的“好機會”,是雲南省司法廳今年啟動的“6+2”公益法律服務工作。

  今年1月1日,按雲南省政府要求,該省由司法廳主導、以律師事務所為主體組建起“6+2”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新模式,即貧困少數民族、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農民工6個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加上雲南省滇西邊境貧困群體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和雲南省貧困師生雲大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兩個中心,在全省16個州市設立91個公益法律服務工作站。

  截至今年6月30日,雲南省六大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和91個工作站共受理各類案件1548件,調解糾紛345件,代書1656件,開展法律咨詢10016件,開展法治宣傳教育297場次、受教育人數48798人次。

  “‘6+2’公益法律服務新模式,是我們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后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目的是把觸角延伸到法律援助難以完全覆蓋領域,最終為每一位困難群眾撐起一片法治的藍天。”馬繼延說。

  為困難群眾提供公益法律服務

  拿到10萬元賠償款,農民工張亮的妻子決定即刻將丈夫接回老家養傷。

  張亮是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的一位農民。2014年6月,他到陝西咸陽戶縣跟一名包工頭打工。同年7月8日,他不慎從施工架上摔下,住院治療康復花了20.8萬元,由工程公司墊付。事后,張亮的傷情被鑒定為五級傷殘。出院后,張亮及其家人找到包工頭及工程公司協商賠償,但對方一味推諉。

  協商不成,張亮的妻子將丈夫推到工地的工棚內,自己獨自一人回滇,以此給對方施加壓力,但沒有奏效。

  經人介紹,張亮的妻子到雲南精益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考慮到張亮家庭經濟困難,律所決定為其提供免費法律服務,並由王建國律師接受委托辦理該案。

  “他們之前也在西安請過律師,交了3000元后,張亮家裡再也拿不出錢來。沒辦法,隻好放棄法律途徑,轉而走上‘威脅’對方之路。”王建國說。

  最終,王建國抓住工程公司作為承建主體將工程分包給無相應施工資質的承包方存在明顯過錯的理由,促成雙方達成賠償協議:除醫療費20.8萬元外,公司再賠償張亮其他各項經濟損失30萬元。

  在戶縣人民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的當天,張亮家拿到了10萬元賠償款。根據協議,剩余款項今年8月底前到位。

  “沒囿於隻辦理貧困老年人的公益法律服務,隻要有符合條件的,我們就去做。”承擔著雲南省貧困老年人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楚雄工作站的工作,雲南精益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勇告訴記者,公益法律服務擴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圍,讓更多的貧困群體能平等享受公平正義。

  不收錢免費替普通村民打官司

  張平沒想到,還真有律師可以不拿錢替人打官司、當“免費法律顧問”。

  張平是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永建鎮西山村的村民。

  今年4月16日,張平跟包工頭一起幫村民做圍牆。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板斷裂,致其摔下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12天,張平花了1.9萬元。他住院治療期間,包工頭及圍牆主人共給了9000元。

  出院后,張平希望包工頭把另外1萬元醫療費給補上。包工頭不同意,也不接受永建鎮司法所的調解。

  張平家庭條件差,請不起律師。司法所工作人員將電話打給雲南欣晨光律師事務所大理分所律師梁銀蘭。

  雲南欣晨光律師事務所大理分所承擔著“貧困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大理工作站”的工作。工作站挂牌后,律所還先后與多個鄉鎮司法所等簽訂了《免費公益法律服務協議書》,建立起互動關系。

  初步了解張平情況后,梁銀蘭等人認為,其符合公益法律服務的對象,決定幫其“打官司”,並指導他做傷情鑒定。目前,法院已受理該案。

  “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的設立,給我們律師從事非訴工作帶來了便利、創造了條件,讓律師工作不斷走向社區、走向基層,為社會、為政府排憂解難。”雲南欣晨光律師事務所大理分所主任李濤認為,公益法律服務新模式惠及的不只是政府、貧困群眾,還有律師自己。

  讓邊境困難群眾共享法治成果

  經營租車公司,許有德沒想到惹上了麻煩事。

  許有德是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王子樹鄉邦東村景頗寨人,開了一家租車行。

  今年1月10日,來自廣東揭陽的鄭新(化名)到許有德的租車行租用了一輛面包車。開著車,鄭新從緬甸運輸烏龜,在雲南猴橋口岸進關時被查獲,並被刑事拘留,面包車一並被扣押。

  想要回自己的面包車和租金,許有德慕名來到“騰沖縣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在工作站值班的雲南援邊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桂雲接待了他。

  “他的訴求很簡單:拿回車、要租金。這兩個訴求,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形式來實現。”王桂雲告訴記者,但許有德不會寫訴狀,希望律師能幫他。

  王桂雲將許有德的訴求作為“雲南省滇西邊境貧困群體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的項目予以實施,免費幫其起草了《刑事附帶民事訴狀》,並當天提交給騰沖縣人民法院。

  拿到專業律師代書的訴狀,許有德對打贏官司、拿回車和6個月租金信心滿滿。

  鑒於西南邊陲專業法律服務工作者短缺的現實,雲南省司法廳要求“雲南省滇西邊境貧困群體公益法律服務中心”負責該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保山市、臨滄市的貧困群體公益法律服務工作。

  通過在鄉鎮設立公益法律服務點、成功入駐縣政府服務中心,雲南援邊律師事務所的公益法律服務項目日增。

  “滇西邊民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有些糾紛易形成纏訪鬧訪,影響基層平安穩定。有了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我們能名正言順主動出擊、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引導他們走上法治途徑。”雲南援邊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旭邦表示,該所將繼續加大力度做好公益法律服務邊境貧困群體工作,讓他們同享法治建設成果。(徐強 劉百軍 劉志月)

(責編:劉茸、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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