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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相關部門可在沿海海域劃定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

2015年08月24日17:21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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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24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再次審議。法律委員會於7月23日召開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8月18日,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再次進行審議。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法律委員會認為,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修訂是必要的,修訂草案經過兩次審議,已經比較成熟。

其中,有的常委會委員、代表和部門提出,沿海港口城市大氣污染嚴重,船舶排放的污染物是重要來源,尤其是遠洋運輸船舶,使用的燃料主要是含硫量高的重油,污染大。建議對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作出規定,減少船舶大氣污染。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在本法中可以對此作出原則規定,建議增加規定: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在沿海海域劃定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進入排放控制區的船舶應當符合船舶相關排放要求。

(責編:李楠楠、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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