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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75%存貸比指標或將廢除 

2015年08月24日17:25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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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24日電(趙恩澤) 中國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空間或將得到進一步釋放。近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將審議《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該草案提出,刪除《商業銀行法》中,商行存貸比不得超過75%條款。

今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議案說明,表示,存貸比監管已不適應當前商業銀行資產負債多元化和業務創新發展需要,取消存貸比指標有利於釋放銀行信貸投放能力,加強對實體經濟支持。

全國人大財經委曾於7月24日對該議案進行審議,認為,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符合當年商業銀行發展要求,有利於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情況下穩定增長。

尚福林稱,為在法律框架內優化存貸比,爭取信貸空間,銀監會曾於2006年、2011年、2012年和2014年4次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但今后進一步調整的空間越來越有限。

 存貸比,也稱“貸存比”,是指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公開信息顯示,存貸比由中國人民銀行在1994年提出,其原意是為抑制信貸盲目擴張和保持銀行的流動性水平。1995年,該指標作為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四大指標之一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此后,存貸比不得超過75%便被作為監管指標,由銀監會負責執行,一直至今。

(責編:張雨、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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