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人民網首頁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9兩會調查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委員爭議“營利性民辦教育”合法化:與義務教育有悖?

2015年08月27日00:09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人民網北京8月27日電(劉茸)在昨天審議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正案草案時,有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針對修改草案在“營利性”上的定義提出了意見。

李安東委員說,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草案第24條,在修改前的規定是“設立高等學校,應當符合國家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修改草案把“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刪掉了,但這一修改容易產生誤導。

“因為教育是公益性事業,普通高等學校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都不應當以營利為目的。”他提出,“或者改為‘普通教育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楊震委員也提出,為了保持與我國義務教育法中“義務教育是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得收取學費、雜費”規定的一致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5條也應做相應修改,將“營利性”的允許范圍限定為非義務教育。

周天鴻委員說,支持該法直接將民辦教育注明為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而不是第51條中採用的“合理回報”這樣的模糊概念。相應的,第37條第2款中關於民辦學校收費用途的內容則應去掉。

“因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准已經實行了市場調節,是由學校自主決定的,不需要政府來制定。如果這些營利性的學校教學不好,自然就會被市場淘汰,政府部門監管就可以了,不是在經費如何開支上對營利性的學校進行限定。”他認為。

楊衛委員提出,如果民辦學校選擇以營利為目的,是不是要遵循一般的營利性企事業單位的原則?比如追求利潤最大化、利潤分紅等等,這套措施將來會對我們國家的教育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這恐怕應該進一步的加以說明。

(責編:白宇)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