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7日20:05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李婧)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4日召開第十六次會議,會期5天半,8月29日閉幕。今天,會議分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下簡稱反家暴法)。
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莫文秀表示,一方面當家庭暴力發生時,受害者受環境所限無法及時報警,而事后又覺得事情過去了沒有必要到醫院或專門機構做驗傷鑒定,當受害者與施暴者之間再次出現感情裂縫,提出離婚訴訟時,受害者往往由於缺乏曾經遭受家庭暴力的有關証據而無法獲得有效的救濟。另一方面,當家庭暴力受害者面對施暴者的威脅和恐嚇,迫切需要將此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做提前備案時,他們得到的答復多數都是隻能在暴力行為發生后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即事后救濟。而擺脫困境的有效方法是減輕受害者的舉証責任和負擔,因此建議家庭暴力舉証責任倒置,即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舉証責任轉移到由施暴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