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李婧)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4日召開第十六次會議,會期5天半,8月29日閉幕。今天,會議分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以下簡稱反家暴法)。
在會議上,沈春耀委員建議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用以下幾個標准界定家庭成員:第一,身份成員﹔第二,共同生活,一定要以共同生活為基礎。第三,有法定的撫養、監護關系。不在這個范圍裡的暴力侵害問題,由別的法律去管。
萬鄂湘副委員長建議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增加一款對家庭成員的概念做一個明確界定,“本法所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以及因寄養、收養,甚至事實婚姻或者同居形成的家庭成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