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08:53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近日聽取和審議了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西藏自治區登山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這是體育法和自治區登山條例分別實施20年和9年來,西藏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的執法檢查。
自“一法一條例”頒布實施以來,自治區體育快速發展,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群體工作格局。自治區先后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西藏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西藏自治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按照“三納入”(全民健身事業納入各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全民健身工作寫入各級政府工作報告、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要求,推動了西藏體育事業不斷發展。
目前,西藏已有登記注冊的自治區級體育協會8個、健身俱樂部13個、地市級單項協會18個、各級各類體育健身站(點)40余個,全區民間體育組織會員達兩萬余人,經常參加體育社團、俱樂部活動的健身愛好者達6萬余人。現有1名國際級運動健將、9名國家級運動健將和50余名一級運動員。50年來,西藏運動員在全國重要比賽中共獲得金牌46枚、銀牌61枚、銅牌56枚。
西藏各級政府始終把體育活動和健身場所建設列入到為民辦實事項目中,投入大量資金建設體育場地設施,“十一五”以來,累計投資15.89億元。目前,西藏已有體育場館3704個,人均擁有體育場地1.33平方米。西藏有著豐富的山峰資源,自治區內登山運動員先后征服了包括珠穆朗瑪峰在內的14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鑄造了“不畏艱險、頑強拼搏、團結協作、勇攀高峰、祖國至上”的西藏登山精神。
據悉,在此次執法檢查中,檢查組充分聽取了各方面對制定實施體育法辦法及修改自治區登山條例的意見和建議,為下一步啟動體育法地方配套法規和修改登山條例工作提供了寶貴資料。(記者廖衛華 通訊員黃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