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19:24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0月31日電 (李楠楠)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今日審議了國務院組織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方案,其中提及,允許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取得藥品批准文號,對藥品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常委會委員莫文秀認為, 決定中“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允許藥品研發機構和研發人員取得藥品批准文號”,這將有利於調動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的工作熱情,但藥品研發機構和科研人員具有什麼樣的資質才能對藥品質量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承擔責任范圍有多大等問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建議在試點過程中,加大這方面的研究論証力度,做到藥品創新與藥品安全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