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3日19:05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3日電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作了報告。在今日的分組審議中,針對兩高報告,常委會委員劉振起建議,第一,積極預防和妥善化解行政爭議。
劉振起表示,周強院長的報告,除了講成績以外,對這方面的問題分析很透徹,推進這項工作確實有很多困難。當前,關於民生的土地資源、房屋拆遷、工傷保險、城管執法、社會保障類案件的審理受到越來越多的社會關注,這方面的量不斷增大。這些問題關系到群眾、群體的切身利益,一旦處理不當,很容易被放大炒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報告提到法院推行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取得了不錯的效果,這要很好堅持下去。同時法院在行政案件的審理和執行中,要主動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貫徹到訴訟全過程,著力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爭取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因為行政爭議誘發群體性事件。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對於可以協調的案件,法院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協調的意見、建議,採取協調的方式促進當事人自行和解,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第二,充分發揮行政審判典型案例的指引示范作用。在這方面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報告對這方面講了很實在的內容。建議在增加發布數量、充實案例類別、擴展發布渠道上下更大工夫。一方面,可以為各級法官審理類似的案件提供參考,確保法律正確實施。另一方面還可以引導更多群眾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行政爭議,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