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3日19:09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3日電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作了報告。
在今日的分組審議中,針對兩高報告,常委會委員馬馼建議,要關注創造好的司法環境的問題。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糾紛的最后一個手段,即民告官,一是之前大量的行政爭議問題,應該通過行政復議方式解決大部分問題,在行政系統內部解決。行政復議應該由政府法制部門受理,現在人員力量不足,行政復議法還沒有修訂,應加緊出台,這樣把大量行政爭議解決在那個環節裡。不是除了信訪就是行政訴訟,行政審判還不服,回去又搞信訪,現在有這樣的問題。
二是最根本的是減少行政糾紛,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行政機關合法的行政行為受到法律保護,如果你有非法行政行為要受到法律糾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觀念、能力不強,才會產生大量行政糾紛,包括怎麼教育引導群眾理性維權,也是行政機關職責,所以要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從根本上減少行政糾紛。行政審判有法院自身的問題,執法環境的問題也要給予高度重視。法院解決行政糾紛,要起到最后裁判的作用,採取多元行政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在行政審判前調解、后執行當中,盡量調解解決,這是符合中國特色的行政糾紛解決機制,符合中國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