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3日19:21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3日電 (李楠楠)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作了報告。
在今日的分組審議中,針對“兩高”關於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於藍建議,第一,適度擴大適用范圍。在目前試點階段,速裁程序僅僅限於依法可能判決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危險駕駛等條件。適用范圍比較狹窄,造成速裁程序使用率比較低。下一步試點中,可適度擴展至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的上述條件。
第二,明確從寬處罰的要求與幅度。下一步速裁程序的推進工作中,建議明確速裁案件量刑應當輕於非速裁案件,盡量擴大非監禁刑的適用。可參照量刑規范化的要求,明確從寬處罰的具體幅度,使速裁程序真正體現量刑激勵精神。
第三,司法行政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指導律師做好速裁刑事案件的辯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