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4日電(劉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近日審議了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組審議中,陳秀榕委員建議,修改第三章第31條規定的“國家倡導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兩次由國務院教育、電影主管部門共同推薦的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電影”一條。
她提出,“倡導”是倡導性的,“至少兩次”則是硬性規定,前后矛盾。並且,怎麼知道學生看了幾次,是自己看還是學校組織看,在統計上難以操作﹔如果未達到,是否屬於違法?違法了怎麼辦?這些都構成問題。她建議,“每學期至少兩次”幾個字要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