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4日電(劉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近日審議了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組審議中,黃伯雲委員建議,對電影攝制許可証和電影公映許可証,應當作出更明確的規定。
目前,草案第15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發給《電影攝制許可証》,並予以公布。
黃伯雲委員認為,電影攝制許可証的發証門檻比較明確,在省一級,但電影公映許可証在法律中體現得不夠清晰,建議同樣明確為國家和省兩級可以發放。同樣,對於電影審查的專家評審,他建議將操作層面的再次評審環節從法律中取消,在操作細則中再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