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人民網首頁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9兩會調查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信春鷹委員:可以拍電影的“其他組織”是誰?

2015年11月04日19:3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人民網北京11月4日電(劉茸)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近日審議了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組審議中,信春鷹委員提出,法案第15條規定從事電影攝制活動的主體為“企業和其他組織”,但“其他組織”在這裡的指向不是很清楚。

她認為,在其他法律中,“其他組織”一般指事業單位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這裡的其他組織指的是什麼,建議進一步明確。第15條還同時規定了行政許可,她指出,因為行政許可法對許可的條件、時間和責任要求寫得很清楚,而本法對許可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沒有明確,建議相關內容和行政許可法相銜接。

(責編:楊成)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