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10:17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中國人民銀行已於2011年將修改票據法列入“十二五”立法主要任務,並於2013年向相關部門報送了立法項目建議。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周學東等32位代表提出議案認為,票據法頒布時間較早,未確立融資性票據的合法地位,未徹底體現票據無因性原則,未承認電子票據的法律效力,未確立票據影像和支付密碼的合法性,部分規定與國際通行的票據規則不一致,限制了我國票據市場的發展,建議修改票據法。
中國人民銀行認為,修訂票據法是社會經濟和票據業務發展的現實需要。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建議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法律修改的前期研究和准備工作,積極推動修改票據法。(記者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