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3日08:46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財經委員會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真研究代表議案所提意見,適時提出修法建議。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徐曉等30位代表提出議案認為,勞動法原則性規定過多導致不便於實際操作,缺乏法律強制規定導致集體協商制度難以實施,勞動糾紛處理復雜導致勞動爭議解決時間長,勞動安全預防機制缺乏導致勞動安全保護粗放,建議修改勞動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為,我國相繼出台了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最低工資規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作為勞動法的配套和補充,構建了勞動法律規范體系,適應了現實需要,也填補了勞動法內容的不足。(記者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