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4日08:46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內蒙古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近日決定,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會也可以行使立法權。(記者史萬森 通訊員郭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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